信用指標 | 社會信用被納入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
大證信用注:本文來自新華信用(2020年1月15日),記者:余蕊。
記者近日從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獲悉,社會信用評價指標被納入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中,權重為3%。
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主任、中國智慧城市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單志廣介紹,2016年和2018年開展了兩次國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評價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進行了第二次全國范圍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包括城市自評價和市民評價兩部分。
單志廣表示,第二次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將市民評價權重從20%提升到40%。其他指標權重為惠民服務26%、精準治理11%、生態宜居6%、基礎設施5%、信息資源8%、創新發展4%,倒扣分項——信息安全。在惠民服務方面,增加了智慧農業、智慧社區兩個評價指標,權重分別為2%;在精準治理方面,增加了社會信用評價指標,權重為3%。
評價結果顯示,我國大量城市已經從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準備期向起步期和成長期過渡,處于起步期和成長期城市占比從兩年前的57.7%增長到80%,而處于準備期的城市占比則從42.3%下降到11.6%,許多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工作重心已從整體規劃向全面落地過渡。
通過分析第二次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收集的城市自評價數據和市民評價數據,并征集遴選相關案例,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協調工作組辦公室秘書處編寫并出版了《新型智慧城市發展報告2018-2019》。發展報告是我國新型智慧城市領域的權威性年度報告。
根據報告,東部地區新型智慧城市發展水平領先全國,中部地區新型智慧城市發展水平大幅提升。“排名靠前的城市中,中部地區的城市數量較2016年大幅提升,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變化,意味著中部地區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一個重要高地。”單志廣說。
此外,省內智慧城市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也較明顯。浙江省內城市之間差異度較小,而西部地區新型智慧城市發展的內部差異較大。智慧城市發展也呈現了一定程度的集聚,長三角城市集群建設成效較高,緊隨其后的是粵港澳大灣區和京津冀地區。
市民評價方面,第二次全國范圍新型智慧城市評價的第三方市民體驗調查,共回收335個城市的107萬份有效問卷。單志廣表示,此次市民評價的平均分比2016年大幅提升,從60多分上升至現在的75分左右,說明百姓對智慧城市的認可度、認知度大幅提升。市民評價還顯示,公共交通、政務服務等領域成為老百姓最關心的民生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