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蘊含“大信用”,守信好處多失信寸步難
大證信用注:本文來自法制日報(2020年01月07日),記者:萬靜。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一項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積極推進,通過政府推動、社會共建、行業自律、公民守信來共同完善。 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初見成效,截至2019年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約370億條。“信用中國”網站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約1.97億條,60多個政府部門累計簽署51個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推出聯合獎懲措施100多項。 小商品蘊含“大信用”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浙江義烏是小商品的代名詞,而小商品大多也代表著“沒有什么技術含量、粗制濫造、質量不能保證”“上不了臺面”的“形象”。 但誰能想到,在義烏小商品市場流通棉紡制品、紐扣、玩具、飾品等“不起眼”小商品,往往都代表了這類商品領域中最高標準的技術含量和質量,用高標準的產品質量來最終打造市場信用體系。 2017年以來,義烏市在全國率先啟動了“標準城市”建設,積極探索標準化助推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路徑,通過“亮標、對標、提標、宣標”四方面工作,促進義烏小商品市場的管理和小商品質量的精細化、規范化和品質化。2018年1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明確浙江義烏市等12個城市為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 作為義烏國際商貿城里最早的一批進駐商戶,主營襪業的樓女士就是亮標商戶之一。 她拿起面前的一疊長筒絲襪對記者說:“只有對自己的商品質量非常自信的商戶才敢于亮標,我敢公開承諾自己的商品質量標準,就敢保證所賣出的絲襪,質量肯定不會低于我承諾保證的質量標準。別看我賣的襪子是小商品,可是我對它的質量非常自信,二十多年了,我的客戶對我的襪類產品非常信賴。我們小商品城是非常重視市場信用建設的。” 近年來,義烏實施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模式,發布全國首個監測市場信用波動情況的指標——義烏市場信用指數(YMCI),以信用監管來凈化市場。據統計,推行信用分類監管以來,義烏市場經營戶違法率下降了三分之二,客商滿意率達到97%。 用示范營造誠信氛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國務院部委近年來鼓勵地方開展試點示范,積極探索實踐。2018年1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明確杭州市、南京市、廈門市、成都市、蘇州市、宿遷市、惠州市、溫州市、威海市、濰坊市、義烏市、榮成市12個城市為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 作為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義烏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性地打造信用評價“新機制”。 與此同時,義烏還創新實施事前信用承諾,推出信用承諾制審批機制,例如,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和個人適用住所申報承諾制開展企業工商登記注冊,免予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和租賃合同,最大限度便利守信企業完成登記注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此評價:“以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為重要載體,務實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勢必進一步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更加濃郁的誠信氛圍。” 信用體系建設初見成效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大工程,絕不僅僅只靠單方主體就能順利完成,還是要靠政府監管、法律制度建設、第三方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征信、評信機制、依靠整個社會規范用信,依靠公民合法守信等共同完成。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初見成效。 在政務誠信方面,為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我國政府以行政許可決定公示和行政處罰決定公示即“雙公示”為抓手推動政務公開,規定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這兩項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示,以推動政務公開。 在商務誠信方面,主要通過聯合獎懲制度和行業紅黑名單專項治理為主線進行信用監管。通過專項治理公示失信黑名單,實現重點行業領域突破。目前多部委在政務、涉金融、電子商務、農民工工資以及知識產權等領域,通過集中收集失信行為,公示失信黑名單,分別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在社會誠信方面,通過在醫藥衛生、勞動用工、科研、環保等領域,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通過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建立信用聯動機制,以此加快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的建立。 根據國家發改委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約370億條。“信用中國”網站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約1.97億條。目前,60多個政府部門累計簽署51個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推出聯合獎懲措施100多項,覆蓋旅游、家政服務、婚姻登記、工程建設、慈善捐贈、拖欠農民工工資、分享經濟等多個領域。在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方面,截至2019年3月底,全國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349萬人次,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2047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571萬人次,390萬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制度建設需進一步完善 雖然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不錯的成就,但是還存在不少繼續改進完善的地方。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提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方面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應該適時推動信用法出臺。目前僅陜西、湖北、上海、浙江、河北、江蘇、北京和山東等省市出臺了有關社會信用的地方性相關條例,這與信用管理和信用市場發展需求還有差距。 此外,在聯合懲戒制度執行落實方面,相關的工作機制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劉俊海建議,聯合懲戒制度應當依據失信程度對失信主體進行分級,采取不同級別的聯合懲戒措施只實行一種黑名單管理,容易出現聯合懲戒擴大化和懲戒不公平現象。 此前,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曾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什么樣的失信行為將納入信用記錄,失信到什么程度將列入“黑名單”,列入“黑名單”后將受到哪些制約和懲戒,這些都要有明確的法定依據。 這就要求做到“三個防止”: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單”認定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包括個人信用分在內的其他信用建設舉措應用的泛化、擴大化。 施正文還指出,我國各地方關于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程度也存在不均衡的問題。信用體系建設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部門的推進力度,因工作力度、重視程度不同,各地方信用建設發展程度不一。
據了解,義烏市通過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全面歸集52個政府部門的1187項信用數據,形成覆蓋37萬法人和其他組織、220萬自然人超過1億條記錄的多維信用數據庫。出臺企業和個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建立信用評價模型,對企業、個人分別設定118個和98個加減分項,同時結合紅黑名單制度中的253個一票否決項,對全市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信用狀況實施綜合動態評價,分設A至E五個等級,個人信用0分至200分賦分,實現“人人都有信用分”,并將評價結果作為政府治理和社會化運用的重要依據。
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的做法,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機制、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城市信用門戶網站、紅黑名單及其管理辦法、提升信用體系建設獲得感、著力加強個人誠信建設,以及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